新项目落户最高奖励3000万!佛山高新区促招商引资措施发布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次数:
10月8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旨在提升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经济发展动能,引进优质产业项目,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完善的产业发展奖励体系。
《措施》明确,佛山高新区将以“智能化”“高端化”为主要产业导向,围绕佛山高新区“3+3+X”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引入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项目,电子核心、生物医药与健康、生产性服务业三大特色产业项目,以及机器人、增材制造、新能源汽车、氢能源、工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
为促进招商引资,佛山高新区推出的奖励措施包括项目落户奖、总部经济奖、新兴产业奖、重大项目奖、项目引荐奖五个类别。
其中,对新落户的生产制造类企业,佛山高新区将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对于新落户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高新区将以不超过项目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5%予以支持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对于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广东省企业100强在佛山高新区新设立或迁入全国总部的,在项目落户奖扶持的基础上,专项资金还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人民币的总部经济奖。对于上述类型企业在佛山高新区设立或迁入区域总部的,在项目落户奖的基础上,专项资金分别给予5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人民币的总部经济奖。
此次印发的《措施》还设立了新兴产业奖。对符合产业扶持方向,且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中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范围,并拥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特征的规模以上企业,佛山高新区将按照标准给予一定的购置物业、租赁物业、设备购置补贴扶持。
而对于具有特别重大产业链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以及突破《措施》内容标准的项目,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将以“一事一议”方式审定。
除了奖励落户项目,《措施》还特地设立了“项目引荐奖”。该奖项针对的是将有效投资项目信息、有明确投资意向客商介绍至佛山高新区,协助双方建立直接联系,且在项目引进洽谈、考察和落地过程中起到实质中介作用的引荐单位。
在所引荐项目获得“项目落户奖”“总部经济奖”或“重大项目奖”认定的前提下,佛山高新区将按照生产制造类项目经审核认定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7%,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实缴注册资金的0.7%给予引荐单位奖励,同一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来源:南方日报、佛山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