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 | 清华校友创业项目
“清华校友创业项目”是由佛山国家高新区设立的无偿资助创业项目的扶持资金,旨在吸引拥有优质创业项目的包括海内外清华校友在内的高端人才到佛山国家高新区创业,提升佛山国家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扶持资金总规模1.2亿元,由佛山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进行资助。
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受理、专家评审、择优扶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1 扶持领域 2 扶持对象 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资助400万元; 国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3 发展资助
对创业项目设有研发和产业用房租金补贴资助。 按项目公司租用研发和产业用房所产生的实际租金金额的50%(不含管理费)进行补贴,补贴有效期为3年,每年拨付一次,补贴总额以获得立项的无偿资助扶持资金的10%为上限。 4 投资管理机构奖励 对协助创业项目完成首轮融资的投资管理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在项目合同期内,按项目首轮融资额的5%给予风险投资管理机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5 创业项目申报条件 ①创业项目主体对实施项目具有完全知识产权; ②创业项目国内唯一实施地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或项目总部及项目主要研发及销售总部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南海区外企业需在获批后3个月内达到本条件); ③创业项目申报主体为有限公司的注册日期至申报之日起不超2年;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 ④项目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 ⑤经营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占股总和不少于30%; ⑥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每年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工作时间不少于80天,至少1名核心成员全职在南海创业。 |